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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常务会议上,总理部署了2件涉农大事,值得密切关注!

发布时间:2017-12-19  浏览次数:1385次  来源:admin  字体【 】 【关闭】

  12月13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上定了三件大事,其中两件和“三农”有关:
  听取国企改革发展和监事会对央企监督检查情况汇报,发挥国资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;确定进一步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措施,推动现代农业发展;听取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情况汇报。
  亮点一:进一步扶持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
  会议指出,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加快发展现代农业,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良好,对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  会议确定的具体措施一:
 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,扶持一二三产业融合、适度规模经营多样、社会化服务支撑、与“互联网+”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主体,更好带动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。开展新型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,培养大批新型职业农民,促进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和脱贫攻坚。
 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不仅能有效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、农业规模粗放化,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,同时加快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。目前,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期,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。例如,互联网与农业农村工作融合不够深入,组织化程度不高、管理不够完善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亟待解决。
 


 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,内容与当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所遇到的问题高度吻合,为下一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指明了方向。
 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汪力斌说:“政府部门、政策制定部门还有公共服务部门要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沟通,了解他们的需求,有针对性地根据他们的问题提供支持、技术服务等,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。”
  会议确定的具体措施二:
  落实财政扶持、税费减免、设施用地、电价优惠等政策,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,对深耕深松、机播机收、疫病防治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。
  会议确定的具体措施三:
  创新金融服务。支持开展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,推广大型农机设备融资租赁。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向市县延伸,力争明年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占总担保规模比重达到70%以上。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。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,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。
  创新金融服务,浇灌农村金融活水。首先是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,会议提出: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力争明年实现主要农业县全覆盖,打通了农村信贷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 


  另一方面,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也尤为关键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农业大灾保险作为挽救种植损失的“救命稻草”。
  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胡学好则日前表示,下一步要推进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防范机制,支持保险补贴向规模经营农户倾斜。
  农业部财务司副巡视员王晋臣认为,要加快构建政府、农民和保险机构之间的利益制衡和协调机制,在路径上推动农业保险保障从广覆盖向更加关注经营主体聚焦,推动从低保障向“保得到位、赔得足额”拓展。
  亮点二: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喜人
  会议听取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情况及主要结果的汇报,此次普查共登记了2.3亿农户、60万个村级单位、200多万个农业经营单位,全面反映了农业基础设施、综合生产能力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情况。
  普查显示:
  我国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,
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,
  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,
  农民生活显著改善。